两年前闲暇无事,曾有拙作“吃的联想”出炉,大意是我们这一辈人,生于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初,经历过农业合作社,生产队互助组,不同程度都饿过饭。那年月上至国家主席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勒紧裤腰过活,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但骨子里面那根饿神经还是绷得很紧,可以说中国的老百姓是被饿怕了!正因如此,我这个人天生吃饭就狼吞虎咽,无论家常便饭还是正规宴席,我都喜欢风卷残云速战速決,所以我母亲常说我吃东西是“饿痨鬼”投生,一点吃相都没有,简直是“饿龙饿虾”……。
小时候家里很穷,一日三餐便成了家中头等大事,我常常感到肚子饿,于是逆境中竟开发出无穷的智慧,田间地角,山野树林,凡可以用来充饥的均收入囊中。记得曾吃过荒野挖来的车前草、锯锯藤、蒿蒿菜、猪皮儿((家乡一种野生茎蔓植物,又叫折耳根),吃过油菜尖、南瓜叶、牛皮菜兜。吃过泥鳅黄鳝烧烤的耗子肉笋子虫,可以说是逮到啥吃啥。为了填饱肚子,小时候便养成一个坏习惯——偷嘴,趁大人不在家,翻箱倒柜拉抽屉得找,找到白糖罐子挖一撮白糖放进嘴里那种感觉宛如登仙,实在没吃的揭开坛子抓把干盐菜充饥,甚至有一次偷吃了二舅寄放在我家里的猪饲料把我母亲吓过半死。更甚者,小时候背弟妹们去外婆家,走到半路上忍不住偷吃她们的盅盅饭,那是母亲特意为她们煨的,有油有盐,香味四溢诱惑难拒。以至于现在我长得如此地胖,弟妹们如此瘦,我想与我偷吃他们盅盅饭有关,所以我一直内疚,难以启齿。
从小家教就十分严厉,那时家父家规很多,对我十分严格,就是吃饭都会有很多规矩:嚼菜不许有响声、喝汤不许有响声、不许蹲在凳子上吃饭、不许用手反托着碗、不许把饭菜掉在桌上、不许用筷子在菜碗里翻来翻去、吃饭时不许讲话、碗里的饭一定要吃干净,否则要长麻子,吃煮红苕不要剥皮,否则不会长头发,小孩是不能吃猪蹄的,否则会讨不到老婆……这些规矩我们从小就谨慎的遵守着,尽管如此,我从小到大的吃饭速度太快的毛病无论如何改变不了。无论饭菜是否合胃口,只要一端上桌,不管三七二十一便风卷残云,为此挨过不少批评,父亲说我缺乏教养不懂礼貌。母亲经常说我是前辈子没吃过饱饭时“饿痨鬼”投胎转世。我姑婆经常说我是喉咙里长爪爪,到现在我妻子又责骂我吃东西“饿龙饿虾”不知饱涨,可这都属于我的本能属情不自禁的那种。
我母亲是知道且理解我的,那时家里来了客人,母亲总是要把我叫到灶边,舀一碗饭菜挑几块腊肉让我垫垫底,不要让我当着客人显出“饿痨”相。小时候去赶酒席,最怕和那些过分讲礼节的老古董坐一桌吃饭,老年人规矩很多,他们总是每夹一块菜便放下筷子摆一阵龙门阵,然后再夹第二筷子,把满桌好菜摆在我面前要我花几个小时去慢慢品尝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受罪。
虽然吃相不雅是我的瑕疵,但是不挑食不叼嘴便是我的优点了!我从小到大都不挑食,隔夜的稀饭,剩下的面条,我总是稀里哗啦就扒两碗,到现在我最爱吃的便是回锅肉和水饺,我一直认为这两种东西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说起来都怕别人见笑,我最怕吃的东西就是那些工艺菜,少而精虽然精雕细琢,可是还没有尝出味道来就没有了。我也不爱吃海螺海虾之类,一来剥皮去壳太麻烦,二来到嘴的数量、质量和速度都大打折扣,与朋友上馆子,我也不会点凤爪、田螺之类东西,要想用这些东西来填饱肚子,那不知要浪费多少时间!无论到大排档去吆五喝六还是进高级酒店应酬,我都喜欢和女孩子同桌,因为她们都斯文,一支鸡爪就会啃半个小时,而且还不去跟我争红烧肉,女孩子们大多再减肥,我就可以有机会将好吃的东西尽入胃中不必担心有人跟你争抢。我最担心的是与这两种男人同桌;一是娘娘腔男人,他们总是再抱怨这样太硬,那样太辣,酸菜鱼又太酸,锅巴肉片又太咸,好像没有一样菜他会满意。另一种就是一筷子能挑起半边鸡的那种,他们多半不懂AA制和平均分配的原则。
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我的爱好,所以每次有饭局都会专门为我点一道回锅肉放在我面前,都知道让我多吃点东西垫肚子才会劝我酒。在家里,妻时常抱怨我不懂情调,她精心准备的一桌丰盛晚餐我会不到五分钟时间搞定,然后碗筷一丢便坐到电视机面前,很少看到我会有优雅斯文的时候。
我最崇敬的四川评书艺人李伯清先生在总结吃东西时就要具备一下三个特点:“拈的快、不怕烫、舍得丢”我在这三个基础上还要强调就是“不要挑”,不要嫌这样肥了那样瘦了,哪些又是胆固醇高了,挑三拣四的话那世上还有什么食品可放心食用?
子曰:“食色性也”(ps:这句话应该是告子说的食色性也)说明人生之中吃饭还是最重要的。是人的本能。古谚曰:“民以食为天。”看来填饱肚子就是我们老百姓最朴质的心愿。
在我骨子里,永远装着勤劳善良忠厚淳朴的农民本色,不修饰,不做作,不矫情,不遮掩。吃得下饭,睡得着觉。不会因胆固醇增高而恐慌,不会因没有苗条身段而焦虑,随心所欲,心胸开阔,顺其自然。
吃饭这种头等大事,拥有像我这种吃相总觉得缺少诗情画意,但刻意做作假装斯文总觉得阴奉阳违表里不一,所以我觉得还是露出自己真面目为好!凡是都有消极的一面,比如说我,喜欢这样风卷残云秋风扫落叶般得海吃猛吃,导致我不到一米七的身高拥有一百八的体重。如果按我长体重的标准去长身高。可能身高早已超过休斯顿火箭队的姚明了!
看来我的吃相要改变了!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五日 晨